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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部门提醒:宗教场所"烧香"有"国标"敬香须文明

   日期:2013-05-20    

浙江讯 “香体小于半米,敬香不超3支……”记者19日从浙江舟山市旅委获悉,对宗教场所内售香、敬香等行为,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,游客敬香须遵守规范。

据舟山市旅委市场部负责人介绍,舟山普陀山是我国佛教名山,年接待游客逾700万人次。为规范燃香行为,舟山在国内较早制订了此类产品的技术标准,后被相关部门吸收借鉴并上升为国家标准。

据介绍,目前针对宗教场所的燃香行为主要有三项国家标准:《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》、《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》和《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》。

三个标准的主要要求包括:燃香点应设置在殿堂外较为空旷的地带;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香品销售点统一标识,加强管理,明码标价;制香用原料不得使用含镁及类似含镁的易燃易爆等物质;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;点燃香体熄灭火焰后,不得再产生可见火焰;严格执行每人每次进香数量不超过3支的要求;建立健全燃香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。总体对游客的要求就是,烧香限定范围、限定规格、限定数量。

在普陀山景区官方网站上,也对游客不当的敬香行为作出提醒:多数人以为燃香敬佛愈多愈好,其实这是对敬香功效的误解。一般只要三支,分别代表佛、法、僧三宝。表诚心并不在于烧香的多少,从净化寺院环境,消除火灾隐患,创建文明寺院等目的出发,倡导游客“奉敬三支香”。(文:王俊禄)

 
标签: 敬香须文明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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