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参展资格
1、展会的管理机构是海南中野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,负责管理展会有关的一切事宜 , 所有参展申请须经其确认方为有效。
2、管理机构有权选择参展商。管理机构书面确认参展申请之前,参展商即使已经付款亦无任何权利。
3、展览场地,是租给参展商在展览期间作为业务推广之用。参展商在展位布置及展期内运用展位空间之方式,必须符合管理机构的要求,否则管理机构有权清理参展商之展位,所需费用由参展单位支付。除参展规则明确规定情况外,任何参展商不得要求退回所付租金及其它费用。
4、所有展品必须符合中国法律。假冒、伪劣及违法产品不得在展览会中展出。
二、付款
1、参展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定金,若不按时支付定金,所定展位不予保留。
2、参展单位必须按时支付余款。若不按时交余款,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,所定展位取消,所交定金不退。
3、参展单位支付定金或余款后,除非管理机构取消展会,无论任何理由退出展会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4、若参展商未付清有关费用,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馆或扣押其展品。
海南国际沉香博览会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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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施 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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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 馆:海南省定安县文笔峰奇香文化苑